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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与国家:强制、禁令与不干预

“布卡是最好的面纱,是阿富汗人民文化的象征。”——塔利班最高领袖阿宏扎德(Hibatullah Akhundzada)令,2022年5月7日

就在一位包着面纱的行动主义者因其为女孩所做的工作而在西敏寺获得公开表彰的同一年,在其他地方,同样的服饰——面纱、尼卡布或布卡——仍然在一个国家被法律强制,在其他国家却被法律禁止。这不是伊斯兰与西方之间的冲突:这是一场跟贯两个世界的冲突,关乎谁有权规定女性身体外观——以及当同一行为因发言者不同而被描述为选择或强迫时,法律究竟能确定什么。

有日期、有来源的事实

在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袖阿宏扎德于2022年5月7日颁布的令令,规定女性在公共场合必须佩戴布卡,刑事责任由女性的男性“监护人”(父亲、兄弟、丈夫)承担:首次违反警告,二次违反传唤到案,三次违反拘留三天,四次违反移交法庭。该令令鼓励女性在没有必要外出时留在家中。到了2026年,根据流亡阿富汗报纸Hasht-e Subh(2026年6月)报道,赫拉特的執法似乎已经加剧,引用阿宏扎德第1930号令的新当地指令要求立即逐捕不遵守规定着装规定的女性,在男性面前使用香水也被列为违规行为之一;不合规的女公务员将被停职。

在突尼斯,2019年7月5日,总理尤瑟夫·查德(Youssef Chahed)下令在同年6月27日突尼斯发生双重自杀弹襄击事件后(BBC,2019年7月5日),禁止在政府建筑内佩戴尼卡布——这比本文初步评估的时间更早,但仍然是阿拉伯世界“公共秩序”论证最常被引用的先例。在埃及,教育部于2023年9月11日禁止公立和私立学校佩戴尼卡布,自9月30日学年开始生效,头巾则保留为自愿(中东眼,Middle East Eye,2023年9月12日)。

在科威特,自2025年3月起,不同消息来源互相矛盾,应如实报告而非调和:一些媒体(约旦新闻、阿拉伯时报,2025年3月17-18日)报道,内政部否认存在现行禁令,称其为1984年的旧部长决定,早已“不再生效”;另一些媒体(海湾新闻、Gulf Insider,同期)则报道同一部门宣布,在修订后的交通法中,对佩戴尼卡布或布卡驾驶者处以30至50细塔尔罚款,同样引用了1984年的起源。没有任何参考过的消息来源能调和这两种说法。

英国从未实施全国性的尼卡布禁令。 2026年7月24日,来自波顿的Khadija Patel(39岁,2009年创办Krimmz Girls Youth Club)在西敏寺获领了2026年英国公民奖,是28位获奖者之一,表彰她帮助弱势背景女孩参与体育运动的工作。Patel佩戴尼卡布,在获奖照片引发一波敌意言论后,她表示自己的工作“应该由行动而不是穿着来评判”,并称尼卡布是并不限制她的个人选择(据Metro/MSN和The Islamic Information报道,2026年7月26-27日)。

对称性测试

检验问题是:如果交换行动国家的身份,对每个案例的评价是否仍然成立?以间接刑事制裁强制面纱的塔利班令令,与在特定公共场所禁止面纱的突尼斯和埃及禁令,在结构上是同一种国家主权对女性身体的主张:方向不同(义务对禁令),原则相同,因为都是国家决定,女性服从。突尼斯和埃及本身就是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这一事实拆解了二元文明冲突的解读:法国自2010年起提出的同一公共秩序论证(并在S.A.S.诉法国案中于2014年获欧洲人权法院以“共同生活”标准确认),同样被伊斯兰国家采用,却并未在那里被视为伊斯兰恐惧症。

科威特案例以其相互矛盾的消息来源展示了第三种变体:一个国家无法明确判定禁令到底是现行还是仅为历史——这种模糊性是其他模式都不具备的。而英国的不干预,也不应被解读为相对于单一西方标准的软弱——并不存在这样的标准:欧洲大陆本身分裂,法国和比利时禁止,英国则不禁止——而应视为一种特定的、长期一致的政治选择。这并不意味着在Patel个人案例中,尼卡布的使用是自主选择还是被诱导的顺从已经得到解决:Patel本人将其描述为一种选择——这一陈述应如实报道,不应向任何方向改写。

陈述的判断

本文讨论的四种模式都未触及深层教义问题:尼卡布/布卡对多数派苏非法学学派(哈道波派、马吉制派、舌菲玷派)并非宗教义务,而仅对汉巴鲁派/萨拉菲派而言才是如此——相关深度报道对此有详尽阔述。以公共秩序为由禁止尼卡布的国家与以伊斯兰法强制它的国家,在作者看来犯了同样的范畴错误:两者都将一种少数派教义实践当作无可辩驳的宗教事实——一个用来压制它,另一个用来强制它。与个人宗教自由完全一致的唱一立场,是把选择权交给个人。

但出于诚实,这一原则也必须有所限制:法律只能识别表明的选择,而无法识别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压力。像Khadija Patel那样的陈述——“这是个人选择”——可能完全属实,也可能是家庭或社区压力(如果存在的话)在公开场合能采取的唯一形式: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或新闻学工具能在二者产生相同陈述和相同服饰时可靠地区分二者。这不是一项可以用更好法律填补的规范空白:而是“选择”这一范畴本身从外部无法观察的确切点。

来源:美之音 · 法国24小时 · Hasht-e Subh · BBC · 中东眼 · 约旦新闻 · Gulf Insider · Metro/MSN · The Islam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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