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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蒙娜·哈利尔在曼苏里自家中遇难,处于疏散令之下

2026年6月

“我充实地过好每一天,不为明天担忧。” —— 蒙娜·哈利尔

事实

蒙娜·哈利尔——1949年生于拉各斯的黎巴嫩海洋生态学家——以二十多年的时间在黎巴嫩南部曼苏里海滩保护海龟,并在那里创立了“橙色之家”。 2026年6月4日,一次以色列空袭击中了她的住处,使她和助手受伤;她因伤势严重住院,约两周后因伤去世。尽管以色列对南部发出了大范围疏散令,她仍是极少数留守的居民之一。以色列军方表示她“不是目标”,并称没有证实她受伤的空袭信息,但补充说在发出疏散警告后曾在该地区实施空袭。

法律评注

疏散令不会把留下来的人变成合法目标。国际人道法要求区分原则与比例原则(第一附加议定书第51条);在没有军事目标的情况下打击一名在自家的平民,违反了《日内瓦第四公约》对平民与民用物体的保护。强制迁移居民仅在为其安全或出于迫切军事需要时才合法,且必须是临时的(日内瓦第四公约第49条);以强制迁移为手段可构成战争罪(罗马规约第8条)。一国在另一国领土上发出疏散令,还涉及主权(《联合国宪章》第2条4款)。

影响

蒙娜·哈利尔的死是对一项原则的检验。如果一纸疏散警告就足以中止对平民的保护和国家主权,那我们就是在接受“武力是唯一真正的法”。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第1701号决议)看守着黎巴嫩南部,却没有强制权力:有存在,却无力阻止。责任——国家在国际法院面前,个人在国际刑事法院面前——在纸面上是存在的。一如既往,缺的是执行。一只海龟阻止不了一场战争。法可以——如果有人去执行。

来源: Al Jazeera · AFP / Asharq Al-Awsat · The New Arab · Naharnet · Ynetnews · النهار · CNN عربية

黎巴嫩联合国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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